一、公园夜景亮化规划应契合一下要求:
1、应根据公园的功用类型、周边景象环境、主题风格和夜间照明灯具运用情况,确定公园的照度水平缓挑选适宜的照明规划方法;
2、应该避免溢散光对路人、周围环境以及园林生态的影响;
3、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契合表1.1的规则。
二、文化公园树木照明规划应该契合下列亮化要求:
1、树木的亮化应该精心挑选适宜的照耀方法和照明灯具装置的方位;尽量避免时刻过长的光照和照明灯具的装置对动、植物成长发生相应的影响;不应对古树等珍贵的名木进行近距离
照明:
2、在进行亮化时,需求考虑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和色彩、常绿树木及季节变化因素对树木亮化的影响,确定树木的照度水平缓挑选照明光源的色表;
3、尽量避免在路人欣赏的角度上发生眩光或许对环境发生一定的光污染
三、公园花坛、绿洲照明规划应该契合以下的要求:
1、照明灯具应该作为景象的元素考虑,并且应该避免由于照明灯具的设置影响景象欣赏性;
2、公园内欣赏性绿洲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3、尽量避免溢散光对景象的欣赏或许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文化公园水景照明规划应契合下列要求:
1、照明光源、灯具以及其电器附件必须契合本标准附录C规则的水中运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保护管理;
2、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象要求荫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天结冰时采纳防护办法的外观效果;
3、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
4、水景的周边需求设置功用性照明,避免观景人员意外落水;
5、应根据水景的形状及水面的反射效果,挑选适宜的亮化方法。
五、公园的公共设施、入口、指示标牌应设置功用照明和标识照明。
六、公园步道的台阶、坡道、高差处应设置照明设施,
总的来说,公园及广场是人们生活休闲的重要场所,绿洲和树木的景象照明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应避免在人的欣赏角度上发生眩光和对环境发生光污染,为市民的夜生活的提升营建一个温馨明亮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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